臺灣大學物理治療學系轉系辦法
招生名額:(依校方規定)
申請資格:
1.符合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第三條規定。
2.學生為大一升大二者依學校規定;學生原升大三者,二上成績名次在該班前20%以內亦可申請。
3.一、二年級無任何一科目不及格。
4.只接受以第一志願申請。
繳交資料:
請至本校註冊組作線上申請
網址:http://reg.aca.ntu.edu.tw/app/stuquery/
審查方式
一 外文及下列四科中之任兩科之平均分數為學科成績之審核標準:微積分、普通化學、普通物理學、普通生物學(或普通動物學、普通植物學),審核時以上列之四科選兩科及外文計算之。
二 名次成績:以最近一學年之第一學期之該班名次為審核標準,並以下列公式計算:
(全班人數-該生名次+1)÷全班人數×100%
三 計分方式如下:
已修畢大二者:學科成績佔40%,名次成績佔20%,口試成績佔40%。
已修畢大一者:學科成績佔50%,口試成績佔50%
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:無筆試
口試時間:2010/7/23(五) 14:00報到 14:30口試
口試地點:本系討論室一,報到地點為資源教室
其他:
不接受第二志願申請
※九十學年度本系招生委員第三次會議通過(90.11.28) ※九十二學年度本系招生委員第三次會議通過作出修正(92.10.6) ※九十二學年度本系招生委員第三次會議通過作出修正(93.2.16)
Last Updated: 2009/9/25 上午 09:06:55